若要在泰國辦理養老簽證需要甚麼資格?

15 10 月, 2016

 

Non-immigrant O-A (養老簽證) (限在台灣有居留證者)

凡年滿 50 歲以上之台灣地區人民或領有台灣地區外僑居留證之外國籍人士、欲申請入境泰國停留不超過一年可以進入多次簽證有效期一年者,請附下列證明文件

1.須本人親來
2.一年半以上有效期之護照正本及影本一份
3.身份證影本正反面三份或台灣地區外僑居留證正本及影本三份
4.二吋彩色白底,頭部3.6公分至3.2公分大小,照片三張 ( 六個月內 )
5.申請人填寫三份申請簽證表格
6.個人簡歷表一份
7.刑事紀錄證明(良民證)正本(需為三個月內有效期)
8.台灣的醫院體檢表正本(需為三個月內有效期)
9.英文銀行存款證明和三個月以上詳細活期存款記錄存摺簿正影本 ( 須更新至申請日前一日, 且存款金額維持不低於泰銖800,000銖或收入證明正本其每月收入不低於65,000銖或存款加上年收入總合不低於800,000銖 )
10.禁止在泰國工作
11.簽證費 5,600 元
12.申請人欲申請該配偶至泰一同居住者,如該配偶未能符合本 “Non O-A” 簽證之條件者須加附結婚證書正影本(配偶可提出申請 “Non-O” 簽證)
13.入境泰國後請注意下列事項:入境滿三個月及到期前每三個月、須向當地移民局或居留地區警察局報備,請填妥申請表格、附上護照影本及最近一次入境簽證及入境章影本,若為第二次以上之報備須附前一次之報備回條、於到期前七日內以回執掛號寄至移民局並附上回郵信封,居留滿一年欲延期續居留者,請向泰國移民局提出申請